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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考答疑

贵州成人高考作弊如何处理

发布时间:2018-06-12   首页 > 成考 > 成考答疑

   贵州成人高考作弊如何处理

  一、国家规定:国家对考试作弊的行为有严格的惩处规定,作弊劣迹要记入诚信档案,除了停考1—3年之外,处罚结束后继续参加高考的,高校有权不予录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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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、以下是高考违纪行为:

  属考试违纪的行为:以下行为被认定为考试违纪,考生有下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,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。

  ①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;

  ②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;

  ③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;

  ④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;

  ⑤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,喧哗、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;

  ⑥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;

  ⑦ 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,下同)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;

  ⑧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、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;

  ⑨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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